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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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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暂无 来源:新法规月刊 年份:1995 文献类型 :期刊 关键词: 西藏 法规 公共区域 综合管理 市政公用设施 人民广场 市容环境 暂行规定 地铁 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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描述: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人民广场地区的管理,维护人民广场地区的正常秩序和市容环境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制定本规定。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民广场地区(以下简称广场),是指东起西藏中路西侧人行道,西至黄陂北路东侧人行道,南起武胜路南侧人行道,北至市政大厦、大剧场外墙线和地铁人民广场站范围内的公共区域。第三条 凡进入广场的单位和个人(包括广场内的单位及所属人员,下同),均应遵守本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