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人民广场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
日期:1998.01.01 点击数:6
【类型】期刊
【主题词】 监察 行政管理部门 社会管理秩序 综合管理 环境卫生 安机关 人民广场 广场管理 管理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
【主办单位】新法规月刊
【内容提要】第一条(目的和依据) 为了加强本市人民广场地区的综合管理,维护人民广场地区的正常秩序、市容环境以及公共设施的完好,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(定义) 本规定所称人民广场地区(以下简称广场),是指东起西藏中路西侧人行道,西至黄陂北路东侧人行道,南起武胜路南侧人行道,北至上海大剧院和人民大道200号外墙沿线范围内
【年代】1998-01
【期号】第1期
【ISSN】1007-14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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